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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enus?爱神?”他低笑著重覆一遍,以性感的声音,呢哺她的名字。“希腊神话里的阿芙若黛蒂,下一回,我们什么时候再见?”
  她微微启齿……
  “水龙头又坏的时候。”慢声轻语。
  他咧开嘴大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她瞪著地,忽然迷惑起来……
  他的确性感得迷死人!她毫无保留地相信,女人确实会不计一切勾引他。
  在她还未回过神前,他已经越过她身边,直接走向大门。“晚安,美丽的泡沫女神。”他嘲弄。
  门关上,屋内同时陷入寂静。
  打开最后一件行李,宋静云拿出一本旧日记。今天早上,她刚从市场边的旧公寓;搬到这幢位于市中心的新大楼。房子虽然只有十坪,却是功能齐备、干净简洁的小套房,她只有一个人,能住在这里已经很舒服了。因为哥哥的坚持,她必须搬到目前这个高级社区,宋静云才勉为其难答应,搬离住了二十年的旧房子。她的亲哥哥宋青云,三年前投资开设公司自立门户后,终于打下一片天,改变了他自己和妹妹,从小孤苦伶丁、相依为命的贫苦命运。
  但是,当然,因为她已经长大了,专科学校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安定的工作,虽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职位,但她考进的;却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公司。
  “应该差不多了吧?”从行李袋里取出最后一本相簿,她吁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原以为已经丢弃了大部分旧物,却想不到,实际上的行李,居然比想象中还多得多。本来,她是说什么也不想搬家的。住惯原来的社区,社区里的叔叔、伯伯。阿姨。婶婶……全都看著她长大、是比亲人还亲的老邻居。但是哥哥坚持她搬离旧居,拗不过他,她终于同意搬到目前这个高级社区。
  “原来还留著……”
  她的目光停留在自己手上的日记本,那泛黄的封面,一时间让她的思绪飘回十年前……
  “还以为弄丢了,没想到一直放在箱子里。”她喃喃自语著,素净的脸孔泛出温柔的笑容。日记里记载的,是多年前青涩的往事,那曾经痴痴偷恋的滋味……
  看到日记本,少女时代的心情再度回溯,她的脑海里迅速浮起“那个人” 的面孔,仿佛还是昨日,他英俊的轮廓,竟然还深深刻印在她的心版上……
  “怎么会这样呢……”
  原以为已经忘记的人,对于他的面孔,居然还深刻记忆著。
  叹口气,她收起日记本,依旧将它收藏在箱子里。
  “叮铃——”
  对讲机传出音乐铃,她看到萤幕上,一个中年男子张大了嘴巴,直视著监视器镜头。
  “喂,哪位?”她按下通话钮,礼貌地问对方。
  “宋小姐在吗?”那男人问。
  “我就是。”
  “嗅,您好,这里是大楼管理室,一楼有您的包裹。”
  “包裹?”
  才刚搬到这里第一天,谁会寄包裹给她?尽管疑惑,宋静云还是开门走到楼下,接过管理员递给她的纸盒。回到家,她仔细找了一遍纸盒上的包装,上面却没有任何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地址。
  “到底是谁呢?会不会是哥哥啊……”
  拆开精美的包装纸,她看到纸盒里,是一幅六乘八寸的风景明信片,特别的是,这张以瀑布为背景的风景明信片,用了一只精致的画框婊起,只是明信片里那个美丽的景点,她却不知道是在哪里。
  恭贺乔迁之喜。
  这六个大字,就刻在画框背后。龙飞凤舞的字迹十分美丽。
  “奇怪,这是谁送给我的?”
  仔细再搜查包装纸一遍,她确定上头没有留下任何讯息。
  “铃——铃——”
  身边电话铃声把她吓了一跳,随手拿起电话筒, 她慌张地问:“喂?”
  “小云?”
  “哥!”听到熟悉的声音,宋静云紧张的情绪才略为松弛,她笑开了脸。
  “这么晚了,你还没休息啊?”
  “我还在公司。”宋青云道。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疲惫。
  “都这么晚了,你居然还在公司?!” 她担心起来。“你这么不爱惜自己,那怎么可以——”
  “你别担心,三餐我会正常的吃,觉也睡得够,我自己的身体,会自己照顾好的。”
  他知道妹妹关心他。自从确定他心爱的女人——也就是静云的同学,沈家珍,根本不可能回到自己身边,静云就开始担心他。
  “静云,对不起,哥太忙了,所以没有时间帮你搬家——”
  “没关系的,哥,你别老是把我当成六岁的小孩子,我已经长大了,会自己照顾自己的。”她笑著说。听到他的声音一切正常,她就放心了。
  话筒里,传来宋青云的笑声。“明天晚上一起吃饭,你有空吧?”
  “嗯。”
  “那就明天晚上见。”
  “好……啊,哥?!”她突然想起来。
  “还有事?”
  “刚才我收到一只画框,上面没有地址,我想问那是不是你送的?”
  “画框?”
  “是啊,你有请人送我画框吗?”
  “没有,会不会是你的朋友?”
  “不会啊……” 找不到线索,她把画框放在矮柜上,没再理会。“没关系,我再问问看好了。”
  “那,早点休息,明天见了。”
  挂上电话筒,她槌著肩膀和颈子,拖著脚走到床边,然后整个人瘫倒在床铺上“好累啊!”
  今天一整天,就把所有的东西从箱子里整理出来——实在累死人了!她的个性一直就是这样。不管做什么事,为了求好心切,不惜把自己压迫到极限为止。
  “眼皮好沈……”
  累了一整天,混沌的脑袋开始不听使唤。她只觉得自己的眼皮好重,随著屋里的闹钟滴滴答答响不一会儿后,她就迷迷糊糊的进了梦乡。
  第二章
  这家豆浆店,生意好的没话说。一大清早,才七点左右,店里买早餐的客人络绎不绝的把一间小小的店挤得水泄不通,站在餐台前的老板不断舀豆浆、煎饺子、炒蛋饼……忙得不亦乐乎。
  几乎每个客人一上门,不例外的,都会对挥汗如雨的胖老板大喊—— “老板,来一套烧饼油条、加一碗成豆浆!”
  “好,马上就来了!请您等一下。” 应话的,却是一名二十出头的女孩。
  她诚恳的声音、温柔的微笑,像蜜蜂一样忙进忙出的身影,是已经应付不过来的老板,最佳的得力助手。
  “小云啊,要是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好不容易才应付完客人,得空喘一口气的时候,胖老板感叹地对女孩道。
  “你别这么说,小时候你都让我和哥哥吃免费的早餐,胖老板,你才是我们兄妹的大恩人!”抹掉脸上的汗珠,宋静云微笑的脸孔像天使一样朴实、认真。
  从小她和哥哥相依为命,就因为当时她年纪太小,只能靠哥哥打零工养活自己,兄妹俩时常穷得一天只能吃一餐饭——很多时候,他们就是靠著胖老板那惟一一顿不要钱的早餐,才得以饱食一顿,度过饥饿的一整天。
  现在电视上的新闻报导,偶尔还会听到有人饿死在自己家中,更何况将近二十年前,台湾人的生活尚不富裕,当年要不是老板慷慨施佘,也许他们兄妹早就饿死在街头!
  就因为感恩,所以每个星期假日,宋静云都准时到早餐店报到,义务帮老板招呼生意。
  胖老板一听到这些话,就乐得开怀大笑。“你别这样说啦!那些早餐又不值多少钱,倒是每一次给你工钱,你都不收,这样我怎么好意思啦!”
  “没关系,反正假日我太闲了,而且有工作可做、才不会整天闭闲没事坐在家里,像以前一样那么胖啊!”
  三年前,她可还是个重达七十多公斤的大胖子。
  “说什么话!你才不胖,像我这样才叫做胖子!”胖老板指著自己的大肚子,不忘自我调侃。
  “可是以前我——”
  “以前是以前,现在你可是个大美人了!”
  “老板,你对我真好,”宋静云笑皱了鼻子。“我才不是大美人,只是一个平凡的丑小鸭。” 她很了解,自己才不可能像老板说的那么好。
  “谁说的!在我心目中,你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孩!”
  虽然没有亮丽的外表,但这个做事认真、朴实无华的女孩,在胖老板的心目中,简直比天上的仙女还美丽!
  “我……”宋静云摇摇头,正想说什么,客人又上门了——
  “先生,吃早餐啊?”胖胖的老板笑嘻嘻的问。
  “一套烧饼、油条,加一碗甜豆浆。”
  客人的声音很低沉,宋静云忍不住回头,看了对方一眼……
  “外带对吧?”老板接著问。
  这位客人身上穿的衣服——看起来可不便宜,看情形,应该不会在店里吃早餐才对。
  “在这里吃。”他已经找到椅子坐下。
  “啊,好……请您等一下!”
  老板愣了一下,才想到回头交代小云——
  “小云?小云?!”
  胖老板连叫了两声,宋静云才回过神,她紧张地转头对胖老板微笑。“什么事……”
  “客人上门了,你帮我擦一下桌子吧!”胖老板边吩咐,边睁大眼睛。
  小云一向很主动,不必等他开口就会主动招呼客人,现在怎么突然发起呆,还问他“什么事”?
  “好……我马上就去!”急急忙忙转身,她的脸色有点苍白。
  “这丫头是怎么了……”瞪著宋静云的背影,胖老板哺哺自语。
  原隽有一个习惯。
  虽然离开台湾十年,他不曾改变过这个嗜好一旦住在台湾,只要每天早上能吃到一套烧饼豆浆,他就能保持一整天心情愉快。
  不过这几天他刚回国,事情太多。太忙,根本没空让他思及其他事。
  忙了几天,好不容易今天他提早出门,开车到记忆中的巷道,找寻他熟悉的老店……
  在旧市场边停好了车,他踩著高级手工皮鞋,走进满地泥泞不堪的台湾传统市场内。
  记忆中,这间旧市场里有一家老店,店主用高筋面粉、纯手工揉出来的烧饼最香、最Q,就算几年不回台湾,想到老店的烧饼,仍然会让人狠狠的咽口水。
  “请问……”
  宋静云的额头冒出汗珠……
  原隽抬起眼,定定地望住站在眼前,这个结结巴巴的女人。
  “请问,您要点什么?”屏住气,宋静云终于把盘桓在脑子里的话问出口。
  “我刚才已经点过了。”原隽淡淡地道。
  “是、是吗?”宋静云的胸口好紧。
  她简直紧张的不能呼吸了。
  “一套烧饼、油条,加一碗甜豆浆。”他重复一遍,却怀疑这看起来神思不属的女人,这次会记得住。
  “最……一碗烧饼,油条,加一套甜豆浆。”她跟著覆诵一遍。
  他笑开脸。
  “啊?错了吗……”
  “对了。
  他带笑的脸孔,让她看傻了眼。
  “小云!一套烧饼、油条,加一碗甜豆浆!”胖老板在餐台前喊。
  “噢,来了!”宋静云回过神,脸蛋涨得绊红。急急忙忙转身,跑到老板前端了餐盘后,她又慌慌张张跑回他桌前,不安的朝著对方微笑——
  “那个、你的烧饼油条来了——”
  “已经十年了,你怎么讲话,还老是结结巴巴的?”他看著慌张的女孩,不疾不徐地说。
  这突如其来的话,却让宋静云整个人呆住了。
  “不记得了?”他笑,男人味的笑痕,有十足的渲染力。“我还以为,你应该会记得我才对。”
  男人淡淡的口气,却重重撞击著她的心脏……多久了?已经十年了!而他,居然说还记得自己……
  但她却是从回头的第一眼,就明确的认出是他——他是她国中同学李安琦的表哥,原隽。
  “你在这里工作?或者,”他望一眼四周。“老板是你父亲?”
  “不是的……”深深吸一口气,她还是不敢相信,曾经以为已经绝望的重逢景况,会真的出现在现实生活里。
  “只有假日,我在这里打工。”她虚弱地说完话。
  “打工?你还在念书?”
  “不是的,专科毕业后我就找到工作了,”说到工作,她充满了勇气,不再觉得虚弱。“现在我在这里打工,是为了还老板的人情。”
  “人情?”
  “是啊,早餐店老板是我和哥哥的大恩人,所以我一辈子感激他。”
  “是吗?”
  他又对她微笑,让宋静云只能瞪著他,又开始舌头打结,只能张著嘴傻笑。
  “静云!”
  客人陆续进门,老板只好大喊她的名字求救。
  “嗅,我来了!”转过脸,她笑著对他说:“呃,你的豆浆凉了,我请老板再给你舀一碗。”
  “不必了——”
  “没关系的!你别不好意思,老板跟我有特殊交情。”她笑开脸,温柔的笑容奇机似的让平凡的脸庞,一下子亮丽起来。
  端来另一碗热豆浆,她又像只工蜂一样,忙碌的身影,往来不停地在小小的店面里穿梭。
  原隽眯起眼——这女孩温柔的笑容,像是有渲染力,让他情不自禁地,在她转身离开后,跟著微笑起来。事实上,从以前他就发现,这个总是躲在表妹背后偷偷看他、讲话总是结结巴巴的女孩,她腼腆温柔的笑容,似乎有一股奇妙的渲染力,能够感染周遭的人,跟著她一起展开笑容。正因为她温柔、略带羞涩的笑容,让他想起那已经在他记忆里,淡得模糊了轮廓的女孩——宋静云,她是表妹李安琦的国中同学。
  数年前原隽在父亲的安排下,从美国回台,以三年的时间修完中文课程、同时了解“环球”在台业务。直到离开台湾回美国,他才摆脱那道缠纠自己三年的目光。而现在,这奇妙的巧遇,唤起了几乎被他遗忘的往事……
  想到以往,原隽不禁嗤笑。虽然这个女孩的笑容让人动容,但她无所不在的目光,还曾经让他厌烦到不想回李家。
  而偏偏,当时她和表妹李安琦,是最好的朋友。几乎每一天,安琦都会拉她回家做伴,一起写功课。想到安琦,他很自然的,想到了美琦。美琦跟安琦是同父异母姐妹,安琦的母亲是原家的养女,因此美琦跟他,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精装雪茄,他同时从早餐店局促的座位上站起来,放了一千元在桌面上。看到他即将走出门口,宋静云一眼瞄到桌上的千元钞票,她心里一急,脑子里只想到大喊——
  “唉,等一下!我还要找钱给你——”
  “不必了。
  猛吸一口手上的雪茄烟,他头也不回地迈步离开早餐店。
  “这么气派的男人……你认识他啊?小云?”
  顺著宋静云的目光,胖老板问站在店前发呆的她。
  “仔细想想,我这店里,还从来没有像这样的男人,来吃过早餐……”宋静云没回答,胖老板倒是自己自言自语起来。
  胖老板指的,是对方的穿著和气势,看起来就了像普通的有钱人。
  看那样子,家里的事业应该做的很大才对!如果不是开银行的,大概也是开什么证券公司之类,总之,一定跟钱脱不了关系!望著地的背影,宋静云想起自己的日记,一幕幕的往事,蓦然在她的脑海里翻涌,就像昨日一样鲜明。
  这么短促、又不经意的重逢……
  因为没放在心上,所以他才能走得那么淡然吧?
  她知道,对他来说,今天的相遇……只是一个过后即忘的巧合。
  离开医院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两点钟左右。她眯起眼睛,迎著大太阳,神情有点懊恼。出门的时候忘了带洋伞,就算擦了防晒油,她还是觉得懊热得闷死人。
  抬起手臂,她正想招来一辆计程车,迎面一辆红色BENZ CLk/AMG厂改装车,以绝快的速度,突然在她面前煞车——
  “晦!”
  取下太阳眼镜,她千娇百媚的,对著打开车门的男人,绽开甜蜜蜜的笑靥。
  男人起先眯起眼,然后挑起眉——
  “真巧。”他咧开嘴,低沉的嗓音,挟了一丝耐人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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