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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伸手去解她的牛仔裤的纽扣,可居然怎么也解不开。我只好放开周佳音的嘴唇,从床上坐了起来。她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用一只胳膊沿着自己的脸,她的套头衫已经被我拨到脖子下,可以看见她的胸脯在白色的衬衫下剧烈地起伏着。我像一个突然变得很老的老人的一样,两只手哆里哆嗦地解着那只扣子;就像是在给一根针穿线似的。
  “我自己来吧。” 她把手伸了过来,自己解开了那只要命的扣子。可是,当我正要把手伸向她裤子的拉链时,她忽然喘息着低低地问了我一声。“你又不爱我,何必这样呢?”
  我的手像被电击了似的,一下软了下来。
  53
  过了一会儿,我默默地从周佳音身上爬了起来。我回身看了看她,她依然用一只手挡住自己的脸,一声不吭地躺在床上。她牛仔裤上的那只铜扣子已经解开,露出了里面黑色的带有蕾丝的短裤和上面一截白色的皮肤。
  我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走进了洗手间。关上门后,我用漱口的玻璃杯接了一杯凉水喝了下去。我照了照镜子,看着自己的脸,突然发现自己很难看。我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打开水龙头,用手举起凉水洗了一把脸。然后抓起一条干毛巾,蒙住脸好好地擦了一下。可能是喝多了,我的脸上似乎一点感觉也没有。
  “怎么搞的?”我问镜子中的自己。“振作点,出去,向周佳音说对不起,说自己荒唐,从来没有过的荒唐。这都是怎么了,我以前以为你是不会这样的,今天我是怎么了?告诉我,你爱周佳音吗?不爱!不爱那你干吗还想和她睡?说,给你一次机会,最后一次。”
  我比画着手指头,摇头晃脑地指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发现自己的气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全泄了,竟然连拉开洗手间的门走出去的劲也没有了。我想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变得这么荒唐?我坐在马桶盖上,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烟,还好,里面还有一支,只不过刚才在床上被压扁了。我一点一点把它用手指小心捏直,用打火机把它点燃,轻轻地抽了一口,然后,慢慢地看着一缕又一缕在灯光下变成暗蓝色的香烟的烟雾缓缓升上半空。
  以前,我还从没有陷到过如此尴尬的境地。我一个人呆呆地陷身于这方寸之地,感到走投无路。我不仅仅在为自己刚才的唐突后悔,我还为周佳音质问我的那句话而一再沉思。我不停地问自己,反复问自己。我爱谁?我爱的人究竟是谁?
  我想起了桃叶,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她了,如果不是今天周佳音问我,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很有可能我永远也不会想到她,因为她的爱让我羞愧。这也是现在我才意识到,为什么我会忘记她,或者把她封存在我的记忆深处,而轻易不去打扰她。因为,我朦胧地感觉到,这比打开所罗门的瓶子更可怕。魔鬼尚可敷衍了事,可像桃叶这样的天使,是的,我说她是天使,那种拥有真正的爱的人却不仅不容我们躲避,更让我们无地自容。她让我们看见自己的内心,认出我们到底是谁?而我们是多么容易,又是多么愿意忘记自己是谁,其实,我们何尝不是害怕看到自己,那个深深地埋藏在我们最隐秘也是最不为人知的地方的自己,我们是多么害怕它醒来,因为它只要醒来,就会让我们在这世上感到不安,感到自己的存在,感到自己的不可回避,这使我们再也无法快乐地生活,和别人过一样的生活,坚持自己,顺应自己内心的呼唤去生活是艰难的,它要求你成为你自己,而不是成为他人,或成为更多的人。
  琴声只献陌生人(6)
  实际上,小陈和我是一样的人,我们都希望忘记我们自己,所以在凤凰的那个旅店里,尽管我们初次相遇,却也感到如同早已熟识。这种熟稔只是我们都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那个试图回避现实,回避真实的自己。同时也希望,甚至渴望沉沦的自己。在那一刻,我们都想把那个正在让自己痛苦的东西,也就是自己抛掉,变成对方,一个无忧无虑的,和每一个人都一样的人。或许,她已经彻底摆脱,或许,她还是像现在的我一样,一切如故,仍然在挣扎,在犹豫,在渴望奇迹,还有勇气从天而降,或许就在这种等待中渐渐变成常人。这正是我们,许许多多的人努力的方向。她会逐渐忘记自己,她也因此将获得平静和幸福。她会在黄昏的时候,看着河里的流水和天边的晚霞,偶然想起多年前的那个不平静的夏天,我们曾经在一起,徒劳地相互寻找,而又相互忘却的故事。我不知道她是否会为见到我而遗憾,我不知道我如果不是当时的那个样子而是现在的我是否会更好?
  一切都无法重来,甚至,一切都无法重新比较、衡量,那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拒绝我们去对它做出比较和衡量,所以它不允许我们重新来过,它要我们珍惜,它像一根火柴一样燃掉后就不能复原,留给我们的只能是一线灰烬,时间的,岁月的,人事的,情感的,回忆的,一切一切的灰烬。
  我忽然格外地想念方湄,她和我在一起,并不是为了从我身上找到安慰和同情,也不是为了获得鼓励和榜样,她只是为了寻找她自己,她真的像只狗熊一样,不停地掰下那些玉米,那一个个不真实的自己,然后向前走去,向那个真实的自己走去。如今也不知道她究竟怎样了,又在干些什么,她找到了那个自己吗?
  洗手间里的换气扇在嗡嗡地旋转,它是什么时候打开的,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发出响声的,我一点也搞不清楚。凉风从天花板上像流水一样倾泻到身上,我感到自己的头脑越来越清醒。我把香烟的过滤嘴一点一点地剥开,内心深处那扇门似乎也被一点一点地打开了。
  也许,这一间狭小的充满了镜子、铺着洁白的地板砖和马赛克的洗手间,正是我命运中应该遇到或者已经遇到的困境的隐喻,在这里,它像一面镜子,甚至就是一间由镜子做成的房间,它照亮了我自己,也使我渐渐安静了下来。这种安静,这种直打心底的安静,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过了。我似乎听到了自己内心里有个声音在呼唤我的那个自己,而从那面镜子里,我好像也看见了原来的那个自己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仿佛变得丑陋了,难看了。以致我都不愿意在镜子中再看他一眼。
  我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也会变丑,而不是变老,或死去。这比变老,死去,甚至正在死去更让我觉得难堪。
  那么,此刻的高前又变成了什么样子?还是在像我一样正在变丑,或者像很多人一样正在变老,正在死去呢?
  “哎,我说你还是起来吧,老坐在马桶上,也不怕不小心被水冲走?”洗手间的门被一把推开了,我吃了一惊,周佳音笑嘻嘻地看着还坐在马桶上发呆的我。“还天平座呢,一颗扣子都解不开。你不是说你喝不醉吗?”
  她已经把自己的头发和衣服理好,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调皮地向我眨了眨眼。
  “运气不好,我说过,我这种人什么事都容易碰到。”我自我解嘲道。“而且,你看,今天我多倒霉,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同病相怜的红颜知己,也是天平座,关键时刻还清醒得要命。”
  “不要只给自己脸上贴金,好像你是天下最可怜的人,看看你面前,不也站着一个和你一样可怜的人?”她再一次笑了起来。“你这家伙,刚才敷衍一句不就过去了吗?谁让你这么认真来的?”
  “不知道。第一次我们在一起时我就不行,这一次自然更不行了。上次是没有心,这次是没有胆。”我一边搪塞她,一边重又走到了房间里。
  “怎么,这么多年还有阴影?”她重新递给我一杯酒。
  我看了看,没有接。“我还是抽支烟吧。再喝,我可真不一定还能像刚才那样控制住自己。”
  “你会的。要真能那样,就好了。”她端着酒杯看了一眼,好像很小心地抿了一口酒。“就像我怎么喝也喝不醉一样。这可是真的。”
  “以后有什么打算?”我换了个话题。“回来吗?”
  “没有,现在暂时先留在美国,以后还不知道。”她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步,似乎在下决心似的。“我回来干什么呢?这个世界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说,高前会有音信吗?”
  “音信?他不是一直有吗?”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他会不会和大家联系,”她犹豫着说。“你知道,现在,是他不愿意和我们联系,他在躲着你,也躲着我,还有大家。你说你能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吗?”
  琴声只献陌生人(7)
  “能理解一点。不过,也很难讲。”我很踌躇地说。“这种事可能我们急也没用,关键还是他自己的态度。我总想,它或许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见到我们,但他不愿见。”
  “有点道理。”她拿起酒瓶,回头看了看我。“来一点?”
  我看了看表,时间已经真的不早了。如果我们再谈下去,就是谈到天亮也不会有个结果。我再次向周佳音告辞。“不了。我得回去了。”
  “真走?”
  “这次是真的走。”我笑了。
  “是不是觉得我老了,没有魅力了。”她笑着说,有点半真半假。
  “哪里,再不走,我还怕自己挡不住你的魅力,又要犯错误。”我边说边向门口走去。“怎么样,能不能吻我一下?”
  “吻你?为什么?”她有些惊讶。
  “还我当年那一吻。”我一本正经地说。
  她终于反应了过来,一下笑了,走过来轻轻地搂住我的脖子,把她潮湿的带着清冽酒香的嘴唇贴到了我的嘴唇上。
  在吻我的时候,她的眼泪突然流了出来。
  我也生平第一次在和女孩接吻时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54
  星期天,我用钥匙打开了方湄的房门,虽然是上午,天气也很好,可里面的光线朦胧而黯淡,似乎所有的东西都蒙上了一层灰。我走到窗口,把每一个窗帘都刷刷地拉开,然后把窗户也一扇扇地打开。新鲜的空气和阳光一下扑到了这个自方湄走后就再也没有开启过的房间里。
  屋里的家具和衣物还一如原状,显得非常凌乱,一切都还像她前几分钟才离开一样。我开始整理她的房间,把扔得满地都是的衣物逐一归类,把每一个抽屉都推回原位,关上敞开的柜门。在一个抽屉里,我看见了她曾使用过的几部手机。
  我打开其中最新的一只,信号在手机的屏幕上一下跳了出来,我原以为方湄会带着它去云南,没想到却被闲置在抽屉深处。
  东西整理好后,我把地板拖了一遍。接着,把所有的水龙头都扭开,放了一会儿水,因为长期没有使用,水管里的流出的水都发黄了。
  然后,我在房间里走了一遍,就像是在欣赏一件自己亲手做成的东西一样,感到对每一个细节都非常满意。我找到收音机,把它调到调频台的音乐频道,一边听,一边趴在窗台上一口一口地喝啤酒。
  下面的苏州河在无声地流淌,河里漂浮着几条拉沙的小船,对面又崛起了许多新的高楼,而那些陈旧的建筑也都重新刷上了一层涂料,似乎也像换了一身新衣服一样重新出现在眼前。有几幢楼,我都几乎认不出来了。
  我以为我会在空中看见那只一天到晚在外滩一带飞来飞去的飞艇,可一直到黄昏时分,我也没看见它的影子。倒是不知不觉中把冰箱里剩下的几听啤酒都喝光了。晚上,我把被褥铺在地板上,打开电视机,看体育频道播出的一场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的录像,看完后,又换了个频道,看一个油嘴滑舌的家伙炒一道菜,这家伙明显心不在焉,而且刀功极差,切的姜片厚得像个烧饼,看到这里,我真想像古代的暴君一样把他的舌头割下来做个凉拌口条,不过转念一想,这小子兴许本来对这档节目就不感兴趣,就像有时候读者看到我的文章难免也会产生把我的手剁掉做成椒盐蹄花的念头一样,也就算了。但我还是在电视前坚持到了最后,一直到所有的节目都结束了才倒头睡去。
  这一天,只是开始。以后每星期,我都会在周末一个人跑到方湄这里休息。我在这里好像感到比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更自由自在。而且,我还有一种和方湄在一起的感觉。这当然是不真实的。因为,方湄还是什么消息也没有。这样想,我只不过是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罢了。
  终于有一天,我在心里想,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和方湄联系一下呢?我把单位里的那台照相机带回方湄的房间,然后架好三角架,给自己拍了一些照片。比如,我在厨房炒菜的照片,边听音乐边喝啤酒的照片,把脚跷在桌子上边看书边抽烟的照片,晚上,一个人趴在地铺上看电视的照片。还有我蒙头大睡的照片。这张照片是我钻进被窝里时,顺手按下的自动快门拍的,洗出来后,效果还相当不错。
  我把这些照片寄给了云南的一个朋友,他在昆明的一家报社工作,我估计他应该能设法把我的照片转给方湄。
  他接到我的信后,立即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静候佳音。
  当然,我也没有守株待兔。我到上海图书馆去了一趟。看了一天的云南的报纸和杂志,想从上面找到一点志愿者的消息,看能否发现方湄的蛛丝马迹,但结果却让我失望。不仅在当地的报纸上找不到方湄的一丁点信息,连志愿者的新闻也没能找到几则。倒是看了不少如何发展旅游业,以振兴云南经济的报道。有篇文章还洋洋洒洒地证明了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就是云南的丽江,希望有关方面能出面,通过新闻媒体和法律的形式将其正式确立。因为这样做可以吸引大量的国内外游客,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琴声只献陌生人(8)
  我把报纸放下,不禁为自己的天真和迂腐感到可笑。在这个时代,除了钱外,有谁还会关心一个莫名其妙的志愿者呢?方湄可不是去旅游的。
  因为是星期天,阅览室里的人还不少,其中大部分是中学生模样的小朋友和头发花白的老头老太,由于没有座位,他们很多人都直接坐在走廊的地板上看书,还有的则站在书架前一本本地翻阅手里的书报。我走到书架前,随手取下一本彩印的娱乐类杂志,想轻松一下,换换眼睛和脑子。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居然在这上面发现了一则有关方湄的消息。我的眼睛一下瞪大了,立即把这篇文章反复读了好几遍。记者把方湄现在在云南的生活描写得活灵活现。
  显然,在这位记者看来,这位歌坛红星近段时间已由绚烂归于平淡,她如今在一个非常偏僻的山村小学当老师,每天天不亮就需要起床,去接翻山越岭而来上课的孩子,中午,她还要给孩子们做饭,晚上,则一个人在煤油灯下备第二天的课。生活是单调的,日常的,可方湄却并没有厌倦。因为,她正在反思自己前一段时间的音乐,而她对这里的生活的感受越深,对自己将来的音乐走向的把握也才会更为深刻,更为本质。
  文章压题的地方有一张方湄的照片,不过还是方湄在当歌星时用在磁带封面上的那张标志性的黑白照片。很有可能,这篇文章是篇二手的,记者并没有见到方湄。这也正是让我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因为这张照片,还有这篇文章的口吻所给人的感觉,似乎方湄是为了体验生活才去的云南,而不是顺应内心的召唤才去的。
  不过,如果记者真的这样写,又有谁能相信呢?
  更让我不解的是,大胡子对记者说方湄之所以到云南去采风,是小粉桥公司的安排,是为了下一张唱片的创作寻找灵感。我想,这固然是大胡子无奈之下的缓兵之计,作为朋友,可以理解。但他对方湄的行动这样解释,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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